擬制血親是什么意思?
擬制血親指的是指本來沒有血緣關系,或沒有直接的血緣關系,但法律確定其地位與血親相同的親屬。
我國現行婚姻法確認的擬制血親有兩類:
一是養父母與養子女以及養子女與養父母的其他近親屬;
二是在事實上形成了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、繼兄弟姐妹。
擬制血親能結婚嗎?
擬制系血親不可以結婚。雖然我國對于擬制血親之間能否結婚,沒有明確規定。但法律規定,養父母與養子女、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,適用對親生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。因此,對直系血親締結婚姻的限制,也應適用于養父母子女之間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之間,無論這種擬制直系血親關系是否解除,從倫理要求和法律精神上看,都應屬于禁止結婚的范圍。